新华社杭州4月6日电(记者张和平)日前,浙江省永嘉县纪委、县监察局对县桥头中学学生凶杀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校长黄天标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对其他有关责任人也分别给予相应的惩处。
去年12月3日,浙江省永嘉县桥头镇中学发生一起学生凶杀案。当日晚8时许,桥头中学初三(10)班学生杨某、单某将上完晚补习课放学回家的同班同学邹某骗到学校附近一条弄堂内,以匕首相胁,向其勒索5万元。勒索不成,两人即轮番用匕首狠刺邹某70多刀。邹某经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
浙江省教委和温州市市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件作了深入调查。永嘉县纪委、监察局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决定给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桥头镇中学原校长黄天标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的处分;给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桥头镇教委副主任罗国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主管部门免去其桥头镇教委副主任职务;对分管教育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桥头镇党委副书记和桥头镇中学初三(10)班原班主任老师以及县教委通报批评。